发布日期:2023-06-12 浏览次数:861次
近日,省国资委党委印发《关于命名表彰2022年度陕西省国有企业文明单位(标兵)的决定》(陕国资党发[2023]39号)。经省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,授予延长石油集团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21户企业“陕西省国资委文明单位标兵”荣誉称号;授予延长石油集团油气勘探公司采气五厂等56户企业“陕西省国资委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;延长石油集团销售公司永坪分公司等25户企业通过复审继续保留“陕西省国资委文明单位(标兵)”荣誉称号。
我公司通过复审继续保留“陕西省国资委文明单位标兵”荣誉称号。自2013年度创建省国资委文明单位称号以来,我公司先后于2018年、2022年通过复审,持续保留“陕西省国资委文明单位标兵”荣誉称号。